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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心得

发表时间:2023-04-04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模板。

有请阅读精选范文网的编辑为你编辑的《尘埃落定》读后心得,欢迎你来品鉴本文。感言包括的种类有获奖感言、生日感言、军训感言、毕业感言、培训感言、入职感言等,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毕业典礼时。我们都会针对当时的情况发表一下自己的感受,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1)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习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2)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3)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4)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5)

还是高中时期在读者上看到尘埃落定的第一章,被作者奇特的视角和写作手法吸引,只是开头这一章就读了很多遍,脑海里对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印象深刻,隔了这么久再读,开头的文字也会觉得再熟悉不过。但是不知是不是用手机读的缘故,文字带给我的震撼感却远不如从前了。

但读完全文,还是觉得太喜欢太喜欢这个作者写的文字了,如泉水清澈,似月光柔和,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就如同傻子少爷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却又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一 我真的是个傻子吗,不,你是个特别的孩子

全文几乎没有一章不写到主人公是个傻子身份的,作者甚至没有给他起个名字,好似让大家知道,他只要是个傻子就够了。就像他每天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一样,我是谁?我在哪里?

傻子与寻常傻子的不同在于,他既是麦琪土司的儿子,也是个心思澄明的傻子。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聪明人的世界有聪明人的规则,而在傻子看来却全是拘束;他能超然物外,避开正常人的范围,一切都可以有原始的欲望却也能适可而止,想当土司却不会主动争抢,喜欢的女人既可以拱手相让也可以不计前嫌;他身边都是所谓的不上台面的人,跛子管家,侍女厨娘,莽撞税收员,羞怯的行刑人,还有两次失去舌头的书记官。他有与人相处的另类却舒适的相处方式,也有一颗洞穿人内心的力量。

所以傻子真的傻吗,不,只是因为看的太透了,所以上帝使他成为了一个傻子叫他超然物外罢了。

苏轼曾赋诗赠与他和朝云的儿子“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从来都缺傻子的赤诚之心与干净灵魂。我以为,世人是羡慕傻子的世界的。

二 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尘埃落定,带着点迷茫和大局已定的怅然感。从童年到死,一个傻子的一生和最后土司的日子。傻子设立书记官,想要记住这片大地上他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从初露锋芒到无意之间兴起的边境市场,看起来那样热闹可爱,似乎要吞噬这一切,然而兄长的猜疑,父亲的忌惮,妻子的背叛,都使这个傻子明白,他们都认为他是个傻子,没有能力胜任土司的傻子。所以还在我期待着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作者却将高潮停留在此了,至此,就是漫长的安宁与平静了,死寂的平静,迈向死亡的平静。尘土飞扬,似要吞没一切,却最终在高处停留了,而后慢慢落定,落定。

至此,我也不愿再写什么了,我是个傻子,不可救药的傻子,想要说的句子,最终却是回到肚子里了。事实上这个傻子也不知自己胡诌些什么字句,因为她也是有血肉的东西,不能像灵魂一样高扬。

(好了好了,因为山山不让我待在她床上了,所以我要滚去睡觉了,我再听会儿雨声就睡,雨可以使尘埃寂寞吧,就这样,北北了土司家的傻儿子)

:)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6)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7)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8)

红罂粟是一剂很猛的催情剂,撩动了这片土地十八位土司的喧哗与躁动。就在土司们打成一锅粥的时候,汉人来了。先是国民党的军队,之后又是解放军的大炮。在傻子的眼睛里,只有四种人:红色汉人、红色藏人、白色汉人、白色藏人。红色汉人指的是共产党,而白色汉人指的是国民党。

茸贡的女土司准备跟共产党打仗,拉雪巴土司准备投降,汪波土司不知道共产党是什么,他决定如果麦其土司抵抗的话他就投降,如果麦其土司投降的话他就抵抗。傻子预言道,我在那天突然感到了结局,不是看到,是感到。感到将来的世上不仅没有了麦其土司,而是所有的土司都没有了。

在炮弹猛烈的爆炸声里,麦其土司官寨这座巨大的石头建筑终于倒塌了,我们跟着整个官寨落下去了。下降的过程非常美妙,给人的感觉倒好像是飞起来了。

土司官寨倒塌时会腾起大片的尘埃,等到尘埃落定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尘埃落定》是一幅描绘康巴藏族末代土司的史诗画卷,编织出聪明与傻瓜、权力与欲望、战争与和平、爱与恨、生与死的宏大叙事。

麦克白有一句台词: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先是尘非尘,埃非埃,一切还在混浊,纠缠,喧哗,骚动。最后,尘归尘,土归土,在白茫茫一片中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9)

尘埃落定:一个四字成语,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傻子:泛指对不聪明、很笨的人。(或用来讥笑不按生活常识待人处事、或者失败的人,或者是骂人时使用。)

以这本书为基础思考点会在,与“傻子”形成对比的其他人物,这些人物的行人,思想都是为表现傻子的不傻服务的。如果失去特定身份和环境,那傻子就真的是傻子了,而真正的傻子所思所想是看不到的。尘埃既然落定,就需要一个合理化,一个肉体和精神的合理化,只有通过傻子的视角行为,这样的任务才能做到了。

思考与总结

①如果傻子不是吐司的儿子,是不是重新定义傻子。

②是不是因为是吐司的儿子才选择做傻子,二次定义“傻子”。

③书中给傻子铺垫了聪明的“哥哥”,如果我多空间多角度重新定义文中的这个“聪明的哥哥”,那就要三次定义傻子。

最后,“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而我知道如果在生活和现实中家庭出现一个傻子孩子,那这个家庭就再也不会有欢笑了。

真正的傻子我们懂不了,而不是傻子的傻子那还是傻子吗?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10)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