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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发表时间:2023-05-08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7篇)。

在我们从某件事情中受到启发的时候,此时我们可以选择动笔写一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就是以写作的方式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来进行表达,我们写好心得体会可以从哪几个角度入手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挑选的和“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相关的内容,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一段视频,饭店内邻桌的两个男童起了摩擦,两个家庭的家长不依不饶,引发了一起案件,打起了群架,抡板凳、飞盘子,结果弄得饭店内满目狼藉,造成了重伤,给两个家庭无疑带来了悲剧。当时的场景两个孩子也都历历在目,这样的行为让人们警醒,一时的冲动引发的经济损失和对他人及自身的残害,是多么的得不偿失。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现在一家就一两个孩子,父母有责任有义务引导孩子扩大生活交往圈,与人和平共处,冷静对待事物,理智处理问题,努力使下一代有更健康的心里,而不是宠着惯着,甚至带着孩子去做极端的事情给孩子心里留下阴影,给他们后天的生长带来不良影响,下一代身心健康,未来才更和平。礼让三分就不会有伤人害己的事件发生,为此,人们需要提高文明意识,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出行礼让等各个方面,都应为家庭为社会尽一份义务,献一份爱心。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打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决策部署,各省市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破获、打击和铲除多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打击村匪路霸,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一经发现更加严惩不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设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奖励举报群众,保护举报群众,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求及早发现,尽快打击,摧毁犯罪团伙,防止继续为非作歹,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这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国家提倡和谐社会、共同发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观看警示片,举办唱红歌等活动宣传正能量、鼓励人们在各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及良好事迹的颂扬、打黑除恶的新闻播报等各种引领和教育,让人类文明、让社会稳定,体现着国家各阶层领导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对群众的一份关心,让人们普遍提高法制意识,懂得用法律的准绳来保护和衡量自己,他们在为社会和平共处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方平安。

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

顺应事物发展规律,此乃天道,党的领导下,我们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共产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领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稳步向前,城市发展、社会变化日新月异,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深入人心。然有着累计10年牢狱生活的社会龙哥始终无法适应社会不断变化和发展,妄想以一己之力挑战法治权威,其必然被正义所制。当前我党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恶势力显然漠视了国法,挑战权威,违背了人们对社会公正公平的急切诉求。显然人民更加蔑视社会龙哥的败亡,公平正义的力量诉求已经充满了社会每个角落。

好逸恶劳,趋利避害,人之本性。共产党人有着更为崇高的精神追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性。坚持理想信念,增强党性,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员底线。社会龙哥追求的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解放,是一种无拘无束,没有规矩没有修养的解放,强调个人自由、极端个人利益,变成了放纵。正是这样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错误的社会认知,让社会龙哥最终以永久安静的方式消失在人们正义的呐喊声中。

社会龙哥以轻于鸿毛的社会实践方式,唤醒了人民心中沉睡着的司法公正,他也许还有些许价值的。

在中国的大地上,中国政府绝不允许危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以雷霆之手段,法治之利器消灭一切敢于挑战权威,挑战正义的不法之徒。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2)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及向各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镇宣传打击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纪检干部要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同时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要严肃追究中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性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不能进行深入、到位,群众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纪检干部要以案为台,发动群众、依赖群众,以问题导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黑恶势力斗争。同时,也要以案为媒,宣扬党纪、尊崇党章,做新时代党章党纪的守护人,在扫黑除恶中贡献纪检力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暑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近年来,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较快、再生能力趋强,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开展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要把扫黑除恶当做人民战争来发动,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举报,人人喊打,让黑恶势力惶惶不可终日,自动投案、主动自首。

扫黑除恶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每位党员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带头支持参与;要认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动团结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与黑恶势力做斗争,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认识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只能进攻向前,绝不能停顿松懈。我们将保持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决克服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反复惩恶力度绝不减弱、节奏绝不放缓。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4)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紧锣密鼓的行动,各地区各部门都参与其中,黑恶势力将面临最严厉的打击。尽管如此,最近网上影响比较大的“龙哥被反杀”事件引人深思。随身携带刀具的宝马男劣迹斑斑,事发时主动攻击电动车主,但是刀具掉落被反杀。在论证电动车主正当防卫是否过当的同时,也突显了社会更深层次的涉黑涉恶问题。

在我国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基层的农村,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某些涉黑人员依靠经济实力在当地欺压群众,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手段极其隐蔽,看似和普通的商人无异,但他们涉黑、涉恶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务必进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打击,防止危害群众。

扫黑除恶重在“村支”两委会。基层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中国最底层的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务必要发挥这两种组织在基层的引导和管理作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必须要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的渗透,防止黑恶势力进入村民委员会,阻碍全村的治理和发展,影响村民的幸福生活。这时,基层党支部的把关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刚正不阿,敢于和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决抵制黑恶。

扫黑除恶重在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期间,各村都成立了以第一书记为核心的驻村工作队,负责全村的扶贫工作。在搞好扶贫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驻村第一书记都是由政府部门下派的机关干部,发现黑恶势力抬头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将黑恶势力扼杀在摇篮之中,防止事态扩大,影响到村民安全。

扫黑除恶重在基层党政机关。辖区内的派出所和当地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承担扫黑除恶的核心单位,务必全面部署、合理分工,协调各单位各村社扫黑除恶行动。当地派出所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要积极合作,注重宣传扫黑除恶政策、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在发动和鼓励人们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的同时,采取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奖励举报人的行为等多种措施,促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入新的全民参与阶段。

部门间的协同作战及联合行动,给扫黑除恶创造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人员、经费都得到充分保障。在党中央扫黑除恶的新形势下、在基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村支”两委会、驻村工作队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有效配合、协同联动,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基层党委的领导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我们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治安得到了更加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更加增强,这点在基层感受尤为明显。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望的重要举措。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身为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应当充分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真抓实干,把扫黑除恶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其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扫黑除恶重在基层。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提高人民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奖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心得体会。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体现出中央对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经济社会维持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扫黑除恶不可少。

扫黑除恶重点主体是政府,参与者是全体人民群众,政府牵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首先必须得要坚持高位推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扫黑除恶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更重要的其实还应该是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整合资源,投入最优的力量,促进群众心中“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和强化,确保我们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同时也应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队伍中,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一来切实感受到国家对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感受扫黑除恶带来的好处,例如安全感提升等等。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解决了之后,才会有生活愉快,有未来憧憬的“蓝天”。

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群众是是哦我们扫黑除恶工作的受益者,要持续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还有安心,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应只是活动般的一阵风。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持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清理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准情况,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定方案,定计划,行成制度与规则,做到扫黑除恶有依据,有动力,有实施的具体程序、步骤,可以从源头思考,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的抬头。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出重拳,出长拳,把黑恶扫除,打扫出希望无限的“蓝天”。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6)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全国、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及各房地产建筑开发企业传达学习,要求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同时结合行业特点部署强调委系统各领域具体工作。二是落实“一把手”责任。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党委成员、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及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三是明确把握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市、县开展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重点理清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具体的几个方案全面推进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督导机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对应各分管领域工作,形成专项斗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的惯例,按照分工,由班子成员重点做好房地产开发、招投标、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检查、督导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发动。通过滚动屏幕、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目前已在全县在建施工场所等悬挂标语30条,利用城乡建委QQ平台、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4次,发放资料500余份,开展问卷调查5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活动进工地,向农民工普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打击重点,讲解了黑恶势力存在的危害性,并鼓励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踊跃举报,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是加强与上级沟通联系。做好与县上的对接联动,争取工作的支持,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向、打击重点,确保提高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

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委充分部署,积极加强对涉黑恶犯罪问题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迅速组织相关科室、站所梳理相关信息,对建筑领域涉嫌黑恶违法犯罪深入工地开展摸排,目前暂无涉黑线索。

为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常抓不懈、不偏不空,各科室、单位落实线索摸排上报措施,明确摸排重点、操作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工作开展勤总结、勤部署,截止目前,利用党委会、委务会、职工大会部署工作13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6次,不断要求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战,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篇7)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治安得到了更加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更加增强,这点在基层感受尤为明显。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望的重要举措。基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群众对此反映最强烈,也最深恶痛绝。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宗族势力,成为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占据市场搞垄断经济,成为巧取豪夺的“行霸”“市霸”,这些都极大威胁着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因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基层开展势在必行。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正在转型升级,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境外敌对黑势力渗透及社会管理能力的局限,虽然对黑恶势力进行了打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没有取得完全的成效。黑恶势力呈现新动向,包括向政治领域渗透,甚至操控基层政府;表面采用建公司的合法形式,实际做的是用高利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的非法内容,向隐蔽化转型。

对于基层,我们应当充分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真抓实干,把扫黑除恶落到实处。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